关于举办“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大会”的通知
关于举办“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大会”的通知
出处:国际合作司 编辑: 国中医药台港澳函〔2009〕25号 2009-10-19
各有关单位:
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共同举办的“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大会”将于2009年11月13-15日在北京召开。届时,全国人大、全国政协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、卫生部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委领导及台湾“经济部”、“卫生署”、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相关团体代表将出席会议。海峡两岸中医药界知名专家、学者及企业界人士,将就中医药科研、教育、产业、文化的务实合作进行深入探讨。同时,在中医药治疗风湿病、骨伤疾病等领域展开学术交流。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委托,“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大会”组委会特发以下通知,请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卫生厅(局)、中医(药)管理局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2-3人出席会议。
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: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
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
二、承办单位: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
中国中医科学院
中华中医药学会
北京中医药大学
北京市中医管理局
厦门海峡中医药合作发展中心
三、协办单位:
天津天士力集团
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
辽宁本溪三药有限公司
江苏苏中药业集团等
四、台湾合办单位:
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
台湾中国医药大学
台湾中药商业同业公会全联会
台湾区制药工业同业公会中药经营委员会
台湾区中药工业同业公会
台湾中华中草药生技发展协会
台湾中医药生技国际发展协会
台湾中国医药研究发展基金会
台湾中医伤科医学会
台湾嘉义县中医药学会
台湾中国台海关系研究发展协会
高雄市中医师公会等
五、大会主题:
“加强两岸中医药合作 促进两岸中医药发展”
六、大会目的和意义:
增进两岸中医药界同仁感情,建立互信,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,切实推动两岸中医药务实合作。
七、大会规模:
参加大会人数约800人,其中台湾代表约200人。
八、大会主要内容:
(一)回顾两岸中医药交流合作历程及经验,探讨合作机制;
(二)交流两岸中医药研究的新成果、新技术、新方法;
(三)了解两岸中医药标准化研究的现状与对策,探讨建立两岸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合作平台;
(四)中医药科研、教育、产业合作现状与建议;
(五)中医药治疗风湿病、骨伤疾病研究现状与进展;
(六)探讨构建两岸中医药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;
(七)两岸中医药企业推介、展示;
(八)中医药合作项目签约;
(九)中医药文化交流。
九、大会形式:大会分设3个分会场:
(一)中医药科研、教育、产业、文化交流分会场;
(二)中医风湿病学术交流分会场;
(三)中医骨伤疾病学术交流分会场。
十、大会时间、地点及费用:
报到时间:11月13日 全天报到
会议时间:11月14日-15日
地 点:北京会议中心
会 务 费:800元人民币/人,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
十一、组委会联系方式: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
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55号
邮政编码:100027
联系电话:010-64160440、64160220
传 真:010-64176014
邮 箱:tgazx@126.com
联 系 人:张博、崔朝阳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台港澳事务办公室
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大会组委会
二○○九年十月九日